2017《財務與會計》基礎考點: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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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
二、其他應收款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財務與會計》第九章31講
【知識點】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
一、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
(一)應收股利的賬務處理
應收股利是企業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和應收取其他單位分配的利潤。
(二)應收利息的賬務處理
應收利息是企業發放貸款、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應收取的利息。
二、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主要包括:(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2)應收出租包裝物的租金;(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4)備用金(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等撥出的備用金);(5)存出的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6)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應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的有( )。(2015年)
A.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預付的租金
B.租入周轉材料支付的押金
C.代繳的個人養老保險金
D.拔出的用于購買國庫券的存款
E.支付的工程投標保證金
【答案】BCE
【解析】其他應收款核算的主要內容有:
(1)應收各種賠款、罰款,如企業財產等遭受以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的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應收、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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