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同步練習:民事責任承擔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正在忙碌的進行當中,我們需要通過習題來打下良好基礎。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些注會考試習題,大家記得每天準時來練習哦!
【多選】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證券發行中虛假陳述行為相關主體的民事責任承擔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發行人在發行文件中作出虛假陳述而導致投資者受到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發行人是否有過錯在所不問
B.發行人在發行文件中作出虛假陳述而導致投資者受到損害的,保薦人應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薦人是否有過錯在所不問
C.發行人在發行文件中作出虛假陳述而導致投資者受到損害,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有過錯的,應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責任
D.會計師事務所為證券發行出具的審計報告中存在虛假陳述而導致投資者受到損害的,應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責任,但是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1)選項A:發行人承擔“無過錯責任”,無論其是否有過錯,均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2)選項BD: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承擔“過錯推定責任”,首先推定其有過錯,如果其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應予免責;(3)選項C: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承擔“過錯責任”,只有在其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想要高效備考,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報班學習,查看注會考試輔導課程詳細介紹,選擇適合你的課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