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會計》高頻考點:最低租賃付款額
注冊會計師備考正在進行當中,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注會高頻考點,一起來學2017注會《會計》高頻考點:最低租賃付款額、收款額的確定
【內容導航】
(一)最低租賃收款額
(二)最低租賃付款額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科目第十六章租賃的內容
【高頻考點】最低租賃付款額、收款額的確定
(一)最低租賃收款額
最低租賃收款額,是指最低租賃付款額加上獨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對出租人擔保的資產余值
(二)最低租賃付款額
最低租賃付款額,是指在租賃期內,承租人應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項(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約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
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的,購買價款應當計入最低租賃付款額。
租賃合同沒有規定優惠購買選擇權時 | 最低租賃付款額=各期租金之和+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 |
租賃合同規定有優惠購買選擇權時 | 最低租賃付款額=各期租金之和+承租人行使優惠購買選擇權而支付的款項 |
【提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時,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和承租人行使優惠購買選擇權而支付的款項,二者不會同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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