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破產申請的受理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是稅務師考試比較注重實踐的科目,相對于其他幾科考試科目更好理解。為幫助大家加深理解程度,小編特此為您整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破產申請
【單項選擇題】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后,下列有關各方的做法中,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A.債務人的債務人向債務人清償債務
B.債務人指定破產管理人
C.對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的合同,對方當事人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
D.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管理人決定解除
正確答案:D
知識點:破產申請
答案解析 :
(1)選項A: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2)選項B:“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3)選項C: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管理人”提供擔保,管理人不提供擔保的,視為解除合同。
稅務師考試最重實際問題的解決,請各位考生針對習題多加練習。小編為你奉上稅務師每日一練匯總,助您取得優異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