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級會計實務》沖刺考點: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例】甲公司因產品質量問題被客戶起訴。20×9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尚未判決,考慮到客戶勝訴要求甲公司賠償的可能性較大,甲公司為此確認了3 000 000元的預計負債。2×10年2月25日,在甲公司20×9年度財務報告對外報出之前,人民法院判決客戶勝訴,要求甲公司支付賠償款6 000 000元。
本例中,甲公司在20×9年12月31日結賬時已經知道客戶勝訴的可能性較大,但不知道人民法院判決的確切結果,因此確認了3 000 000元的預計負債。
2×10年2月25日人民法院判決結果為甲公司預計負債的存在提供了進一步的證據。此時,按照20×9年12月31日存在狀況編制的財務報表所提供的信息已不能真實反映甲公司的實際情況,應據此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進行調整。
(二)非調整事項
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是指表明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的情況的事項。
以下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
1.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重大訴訟、仲裁、承諾;
2.資產負債表日后資產價格、稅收政策、外匯匯率發生重大變化;
3.資產負債表日后因自然災害導致資產發生重大損失;
4.資產負債表日后發行股票和債券以及其他巨額舉債;
5.資產負債表日后資本公積轉增資本;
6.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巨額虧損;
7.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企業合并或處置子公司;
8.資產負債表日后,企業利潤分配方案中擬分配的以及經審議批準宣告發放的股利或利潤。
【例】甲公司2×09年度財務報告于2×10年3月20日經董事會批準對外公布。2×10年2月25日,甲公司與乙銀行簽訂了80 000 000元的貸款合同,用于生產設備的購置,貸款期限自2×10年3月1日起至2×11年12月31日止。
本例中,2×10年2月25日,2×09年度財務報告尚未批準對外公布前,甲公司發生了向銀行貸款的事項,該事項在2×09年12月31日尚未發生,與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的狀況無關,不影響資產負債表日甲公司的財務報表數字。但是,該事項屬于重要事項,會影響甲公司以后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因此,需要在附注中予以披露。
(三)調整事項與非調整事項的區別
調整事項是事項存在于資產負債表日或以前,資產負債表日后提供證據對以前已存在的事項所作的進一步說明;而非調整事項是在資產負債表日尚未存在,但在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前發生或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