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物權法(2)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這段時間我們應該通過大量的習題對于曾經學過的知識點進行鞏固。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些注會考試習題,大家記得每天準時來練習哦!
【多選】甲、乙、丙、丁、戊、庚六人對一臺挖掘機按份共有,甲的份額是2/3,其余五人的份額各為1/15。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沒有特別約定時,下列轉讓挖掘機的行為中,有效的有( )。
A.甲將挖掘機轉讓給辛,乙、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對
B.甲、乙將挖掘機轉讓給辛,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對
C.乙、丙、丁、戊、庚將挖掘機轉讓給辛,甲表示反對
D.丙、丁、戊、庚將挖掘機轉讓給辛,甲、乙均表示反對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處分按份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或者對按份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進行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2/3以上(≥2/3)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選項CD的份額均未達到2/3,故轉讓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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