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審計》高頻考點:銀行存款的實質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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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審計目標與認定對應關系表
(二)審計目標與審計程序對應關系表
(三)針對銀行賬戶的完整性存有疑慮,可以考慮實施以下審計程序
(四)檢查銀行存款賬戶發生額(通過“對賬單”)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十二章貨幣資金的審計的內容
【高頻考點】銀行存款的實質性程序
銀行存款實質性程序
被審計單位: 甲公司 項目: 貨幣資金(銀行存款) 編制: A 日期: 2017/01/04 | 索引號: ZA 財務報表截止日/期間: 2016/12/31 復核: B 日期: 2017/01/06 |
(一)審計目標與認定對應關系表
審計目標 | 財務報表認定 | ||||
存在 | 完整性 | 權利和義務 | 計價和分攤 | 列報和披露 | |
A.資產負債表中記錄的貨幣資金是存在的 | √ | ||||
B.應當記錄的貨幣資金均已記錄 | √ | ||||
C.記錄的貨幣資金由甲公司擁有或控制 | √ | ||||
D.貨幣資金以恰當的金額包括在財務報表中,與之相關的計價調整已恰當記錄 | √ | ||||
E.貨幣資金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列報和披露 | √ |
(二)審計目標與審計程序對應關系表
審計目標 | 可供選擇的審計程序 |
D | 1.獲取銀行存款余額明細表 (1)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總賬數和日記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 (2)檢查非記賬本位幣銀行存款的折算匯率及折算金額是否正確 (針對銀行賬戶完整性存在疑慮,在“(三)”中展開) |
AD/BD | 2.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 計算銀行存款累計余額應收利息收入,分析比較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應收利息收入與實際利息收入的差異是否恰當,評估利息收入的合理性,檢查是否存在高息資金拆借,確認銀行存款余額是否存在,利息收入是否已經完整記錄 |
AC | 3.檢查銀行存款賬戶發生額(在“(四)”中展開) |
AD/BD | 4.取得并檢查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在“【考點四】”中展開) |
AC | 5.函證銀行存款余額,編制銀行函證結果匯總表,檢查銀行回函(在“【考點五】”中展開) |
C | 6.檢查銀行存款賬戶存款人是否為被審計單位,若存款人非被審計單位,應獲取該賬戶戶主和被審計單位的書面聲明,確認資產負債表日是否需要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 |
CE | 7.關注是否存在質押、凍結等對變現有限制或存在境外的款項。如果存在,是否已提請被審計單位作必要的調整和披露 |
E | 8.對不符合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條件的銀行存款在審計工作底稿中予以列明,以考慮對現金流量表的影響 |
AD/BD | 9.抽查大額銀行存款收支的原始憑證,檢查原始憑證是否齊全、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是否相符、賬務處理是否正確、是否記錄于恰當的會計期間等內容。檢查是否存在非營業目的的大額貨幣資金轉移,并核對相關賬戶的進賬情況;如有與被審計單位生產經營無關的收支事項,應查明原因并作相應的記錄 |
A/B | 10.檢查銀行存款收支的截止是否正確。選取資產負債表日前后若干張、一定金額以上的憑證實施截止測試,關注業務內容及對應項目,如有跨期收支事項,應考慮是否提請被審計單位進行調整 |
E | 11.檢查銀行存款是否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列報 |
(三)針對銀行賬戶的完整性存有疑慮,可以考慮實施以下審計程序
1.注冊會計師親自到人民銀行或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查詢并打印《已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清單》,以確認被審計單位賬面記錄的銀行人民幣結算賬戶是否完整。
2.結合其他相關細節測試,關注原始單據中被審計單位的收(付)款銀行賬戶是否包含在注冊會計師已獲取的開立銀行賬戶清單內。
(四)檢查銀行存款賬戶發生額(通過“對賬單”)
除實施函證等審計程序外,注冊會計師還可以考慮對銀行存款賬戶的發生額實施以下程序:
1.分析不同賬戶發生銀行日記賬漏記銀行交易的可能性,獲取相關賬戶相關期間的全部銀行對賬單。
2.如果對被審計單位銀行對賬單的真實性存有疑慮,注冊會計師可以在被審計單位的協助下親自到銀行獲取銀行對賬單。在獲取銀行對賬單時,注冊會計師要全程關注銀行對賬單的打印過程。
3.從銀行對賬單中選取交易的樣本與被審計單位銀行日記賬記錄進行核對;從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上選取樣本,核對至銀行對賬單。(雙向檢查,完整性與準確性)
4.瀏覽銀行對賬單,選取大額異常交易,如銀行對賬單上有一收一付相同金額,或分次轉出相同金額等,檢查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上有無該項收付金額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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