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同步練習:股東會議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正在忙碌的進行當中,我們需要通過習題來打下良好基礎。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些注會考試習題,大家記得每天準時來練習哦!
【多選】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資80萬元設立了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甲出資40萬元,乙出資25萬元,丙出資15萬元。2017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開了第一次股東會會議。有關這次會議的下列情況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會議由甲召集和主持
B.會議決定不設董事會,由甲擔任執行董事,甲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會議決定設1名監事,由乙擔任,任期2年
D.會議決定了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1)選項A:有限責任公司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2)選項B: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只設1名執行董事,執行董事可以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3)選項C: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只設1~2名監事,監事任期為3年(不能為2年);(4)選項D: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屬于股東會的職權。
想要高效備考,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報班學習,查看注會考試輔導課程詳細介紹,選擇適合你的課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