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每日一練-行政復議
2018年初級會計師考試已經開始備考,就讓我們揚起奮斗的風帆向前,東奧小編為您精心整理初級經濟法基礎的每日一練,希望能夠對您的學習有所幫助。
【單項選擇題】甲市乙縣國稅局對A企業(yè)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A企業(yè)不服,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下列關于A企業(yè)申請行政復議的表述中,說法正確的是( )。
A、應向甲市國稅局申請行政復議
B、可向甲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C、可向乙縣國稅局申請行政復議
D、可向乙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應當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范圍 | 復議事項 | (1)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 |
(2)對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guī)定”可以“一并”提出“附帶審查” | ||
排除事項 | (1)行政處分 | |
(2)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 | ||
復議機關 | 一個“爹” | 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國家安全機關、政府 |
兩個“爹” | 縣級以上政府部門 | |
沒“爹” | 省級政府、國務院各部門 | |
參加人 | 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不包括復議機關) | |
①行政復議不收費;②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zhí)行(除非是“官方”說停止) | ||
復議決定 | 舉證 | 由“被申請人”承擔 |
決定種類 | (1)決定維持 | |
(2)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 ||
(3)決定撤銷、變更: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據錯誤、程序違法、濫用職權、明顯不當 | ||
生效 | 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 |
強制執(zhí)行 | 決定維持: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機關或法院 | |
決定變更:復議機關或法院 |
今日事今日畢,初級會計職稱預習階段快快解決所有疑問,進入初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鞏固練習,爭取一次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