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普通合伙企業(5)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這段時間我們應該通過大量的習題對于曾經學過的知識點進行鞏固。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些注會考試習題,大家記得每天準時來練習哦!
【多選】甲、乙、丙、丁投資設立A普通合伙企業,主要經營電子科技產品。合伙人甲同他人合作經營與A普通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獲得20萬元的收益,同時甲的行為給合伙企業造成了10萬元的損失。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該20萬元的收益歸A企業所有
B.該20萬元收益歸甲個人所有
C.甲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D.甲不必承擔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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