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同步練習:免責事由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正在忙碌的進行當中,我們需要通過習題來打下良好基礎。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些注會考試習題,大家記得每天準時來練習哦!
【多選】甲公司向乙公司訂購一批價值50萬元的紅酒,雙方約定合同訂立后1個月內交貨,貨到后3個月內付款。乙公司履行義務后,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將其債務全部轉移給異地的丙公司,乙公司表示同意。丙公司在第二個月通知乙公司,丁公司愿意與丙公司一起承擔債務,乙公司表示丁公司信譽不佳,不同意丙公司的做法,但丁公司仍舊向乙公司履行該債務。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丙公司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甲公司應當向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B.丁公司向乙公司履行債務的行為無效
C.甲公司將其債務轉移給丙公司的行為屬于免責的債務承擔
D.丁公司加入債的關系屬于并存的債務承擔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1)選項AC:甲公司將其合同義務全部轉移給了丙,屬于免責的債務承擔,甲公司退出原來的債權債務關系,丙公司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由丙公司向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2)選項BD:第三人以擔保為目的加入債的關系,與原債務人共同承擔同一債務的,屬于并存的債務承擔。由于并存的債務承擔并不使得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系,因此原則上不以債權人的同意為必要。本題中,丁公司加入債的關系原則上并不需要取得乙公司的同意,其向乙公司履行債務的行為應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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