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同步練習:物權法律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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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選】已知孫某基于同一債權債務關系留置了楊某的電腦,但雙方對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沒有約定。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若楊某在1個月以內仍不能履行其債務的,孫某方可就該電腦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B.如果該電腦折價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該超過部分應歸楊某
C.如果該電腦之前設立了質權的,孫某有權優先受償
D.如果該電腦之前設立了抵押權的,孫某有權優先受償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1)選項A:債權人留置財產后,應與債務人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2個月以上(≥2個月)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2)選項B:留置財產折現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債務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3)選項CD:同一動產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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