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財管》同步練習: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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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為整合資產,甲公司2×14年9月經董事會決定處置部分生產線,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某生產線出售合同。合同約定,該項交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月內完成,原則上不可撤銷,但因外部審批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的除外,如果取消合同,主動提出取消的一方應向對方賠償損失360萬元,合同約定的生產線出售價格為2600萬元,甲公司負責生產線的拆除并運送至乙公司指定地點,經乙公司驗收后付款。甲公司該生產線2×14年年末賬面價值為3200萬元,預計拆除、運送等費用為120萬元。2×15年3月在合同實際執行過程中,因乙公司所在的地方政府出臺新的產業政策,乙公司購入資產屬于新政策禁止行為,乙公司提出取消合同并支付了賠償款,不考慮其他因素。下列關于甲公司對于上述事項的會計處理中,正確的有( )。
A.自2×15年1月起對擬處置生產線停止計提折舊
B.自2×15年3月知曉合同將予取消時起,對生產線恢復計提折舊
C.2×14年資產負債表中該生產線列報為3200萬元
D.2×15年將取消合同取得的乙公司賠償確認為營業外收入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甲公司針對固定資產簽訂銷售合同,應當自簽訂合同時起劃分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劃分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后不再計提折舊,因此自2×15年1月起對擬處置生產線停止計提折舊,選項A正確;對于持有待售類別的重分類,應采用追溯調整法處理,不是知曉合同將予取消時起恢復計提折舊,選項B錯誤;2×14年資產負債表中該生產線列報金額=2600-120=2480(萬元),選項C錯誤;2×15年將取消合同取得的乙公司賠償確認為營業外收入,選項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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