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稅法》每日一練:不動產抵扣進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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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選】根據“營改增”關于不動產抵扣進項稅的規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其進項稅額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以下適用該政策的取得的不動產有( )。
A.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
B.融資租入的不動產
C.接受捐贈的不動產
D.抵債取得的不動產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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