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違約責任的基本理論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正處于基礎階段,這段時間我們的主要目標就是為以后的復習打下良好基礎。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些注會考試習題,大家記得每天準時來練習哦!
【單選】北京的甲公司向青島的乙公司訂購了一批海鮮,約定由乙公司于12月23日運抵北京的甲公司。12月23日當天,乙公司因漁民未能向其交付海鮮,而無法履行與甲公司之間的海鮮買賣合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甲公司應當要求該漁民承擔違約責任
B.乙公司不必向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C.甲公司應當要求乙公司和該漁民承擔連帶責任
D.乙公司應當向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在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債務不能履行的情況下,債務人仍應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選項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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