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同步練習:企業破產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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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重整期間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重整期間,債務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有權要求取回,債務人應當無條件予以返還
B.重整期間,債務人的出資人不能請求投資收益分配
C.重整期間,債務人為繼續營業而借款的,不得為該借款提供擔保
D.經人民法院批準,債務人可以自行管理財產而不接受管理人的監督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1)選項A:重整期間,債務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財產,該財產的權利人在重整期間要求取回的,應當符合事先約定的條件;但是,因管理人或自行管理的債務人違反約定,可能導致取回物被轉讓、毀損、滅失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除外;(2)選項C:重整期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為繼續營業而借款的,可以為該借款設定擔保;(3)選項D:重整期間,經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批準,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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