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每日一練- 進項稅額
人生的道路有時候就是荊棘遍布,有時候又是暢通無阻,只有當自己一步步地走過之后,才發現自己如此頑強。今天的初級經濟法基礎習題你做對了嗎?
【單項選擇題】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12月購進一批生產免稅產品和應稅產品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為1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7萬元。當月免稅產品的銷售額為100萬元,應稅產品的不含稅銷售額為200萬元。已知增值稅稅率為17%,則甲企業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為( )萬元。
A.5.67
B.8.5
C.11.33
D.17
正確答案:C
知識點:進項稅額
答案解析:(1)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則甲企業當期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17×100÷(100+200)=5.67(萬元);(2)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17-5.67=11.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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