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無權代理(2)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正處于基礎階段,這段時間我們的主要目標就是為以后的復習打下良好基礎。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些注會考試習題,大家記得每天準時來練習哦!
【多選】甲委托乙到丙地向丁采購一批紅豆,乙到丙地之后發現綠豆銷量較好,于是乙決定以甲的名義向丁購買綠豆。丁未問乙的代理權,就與乙簽訂了買賣綠豆的合同。根據相關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正確的有( )。
A.甲有追認權
B.乙有撤銷權
C.構成表見代理
D.丁有催告權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1)選項AD:相對人丁有催告權,被代理人甲有追認權;(2)選項B:在被代理人追認之前,相對人丁(而非代理人乙)有撤銷權;(3)選項C:相對人丁“未問乙的代理權”即與乙訂立合同,不屬于表見代理中的“相對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權,不構成表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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