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中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第17章
第二節 外幣財務報表折算
一、外幣財務報表折算的一般原則
企業對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1)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采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所有者權益項目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其他項目采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
(2)利潤表中的收人和費用項目,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人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按照上述規定折算產生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
企業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涉及境外經營的,如有實質上構成對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外幣貨幣性項目,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匯兌差額,也應列人所有者權益“外幣報表折算差額”項目;處置境外經營時,計人處置當期損益。比較財務報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規定處理。
企業選定的記賬本位幣不是人民幣的,應當按照境外經營財務報表折算原則將其財務報表折算為人民幣財務報表。
二、境外經營的處置
企業在處置境外經營時,應當將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列示的、與該境外經營相關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自所有者權益項目轉入處置當期損益;部分處置境外經營的,應當按處置的比例計算處置部分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轉人處置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