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高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付費及打印準考證網址:http//:kuaiji.bjcz.gov.cn
十、考生注意事項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持有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北京市財政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駐京部隊、原鐵道部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二)根據《關于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工作年限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會〔2017〕3號)文件精神,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持外省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需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轉入北京的手續后,方可報名。
(三)北京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按照“首次報考人員”和“非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
首次報考人員:2017年度首次報考中級、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及2016年報考中級、高級資格考試的考生資格審核通過但是拍照、指紋、**錄入及繳費沒有成功的人員。
非首次報考人員:2014年以后在北京地區成功報名中級、高級資格并通過現場資格審核、拍照、指紋及**錄入的人員。
(四)中級首次報考人員需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拍照、指紋及**錄入。資格審核時請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信息表(需加蓋單位人事公章);
2.學歷證書原件;
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北京市財政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駐京部隊、原鐵道部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身 份 證明原件(身 份 證、軍 官 證);
到現場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進行網上付費。
(五)高級首次報考人員需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拍照、指紋及**錄入。資格審核時請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信息表(需加蓋單位人事公章);
2.學歷證書原件;
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北京市財政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駐京部隊、原鐵道部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4.身 份 證明原件(身 份 證、軍 官 證);
5.中級職稱證書原件;
到現場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進行網上付費。
(六)非首次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按照網上報名流程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付費手續,不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拍照、指紋及**錄入。
(七)1992年 9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員報考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請于2017年3月29日至30日9:00-17:00攜帶**、學歷證書到北京市商業學校(東城區天壇路57號,西園子一巷,紅橋路口西行200米,漢庭酒店后院)辦理資格審核及報名。聯系電話:67023738、67060798。
(八)咨詢電話:
語音咨詢電話:83834702 88549924
網上付費咨詢電話:95534
北京市財政局
2017年2月27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