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會計實務答疑精華:整體有效性
2017高級會計師考試備考正在火熱進行中,考生在備考時遇到的問題都可以在答疑板中隨時向老師提問,東奧的老師會及時進行解答,為了幫助各位考生更順利的進行高級會計實務學習,東奧小編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出一些常見問題,希望為大家的復習有所幫助。
【例題】
資料(3)關于內部控制評價中:
①委托A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內部控制評價機構(咨詢機構)不存在不當之處。
②內部控制評價范圍存在不當之處。
不當之處:在確認內部控制評價范圍時,鑒于套期保值業務不經常發生而且本身就是風險管理的工具,暫不列入內部控制評價范圍。
理由:企業進行套期保值通常采用遠期合約、期貨、期權、互換等衍生工具,屬于高風險領域,不能因為其不經常發生就不列入內部控制評價范圍。
③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存在不當之處。
不當之處1:A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并對外發布。
理由:企業董事會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全面評價、形成評價結論、出具評價報告;A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是內控評價咨詢報告,對外發布的只能是企業董事會名義發布的評價報告。
不當之處2:由A會計師事務所認定內部控制缺陷。
理由:內部控制缺陷由董事會最終審定。
資料(4)關于內部控制審計中:
①關于聘請內部控制審計師不存在不當之處。
②審計測試存在不當之處。
不當之處:B會計師事務所利用甲公司內部評價工作成果達到減輕審計責任的目的。
理由: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業董事會的責任;在實施審計工作基礎上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是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注冊會計師不能因為利用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成果而減輕審計責任。
③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存在不當之處。
不當之處:B會計師事務所對甲公司內部控制整體發表審計意見。
理由:注冊會計師僅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對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增加“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而不對內部控制整體發布審計意見。
【提問】
“整體有效性”與“有效性”
企業董事會對內部控制整體有效性發表意見,并在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中出具內部控制有效性結論;注冊會計師僅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對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增加“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老師,這句話中的“整體有效性”是指什么?而注冊會計師負責的“有效性”又指什么?還沒能把這兩區分開來,麻煩老師提點。
【回答】
“整體有效性”是指企業內部控制從整體層面看其運行有效性,注冊會計師負責的“有效性”僅是針對與審計有關的即與財務報告可靠性相關的內部控制有效性負責,與財務報告可靠性不相關的內部控制,注冊會計師無需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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