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場上導致成績無效的行為
在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考場書桌上寫自己的名字會導致考試成績無效您知道嗎?除了常規的不能帶手機、不能帶小抄、不能使用無線通訊設備外,還有那些奇葩的事情會導致成績無效呢?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決定對2011年3月15日發布、4月1日開始施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規定,導致成績無效的行為如下:
一、當科無效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1)攜帶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經提醒仍不改正的;(雖有一次機會改正,但最好不要犯,會計入考場記錄的)
(2)經提醒仍不按規定書寫、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試信息的;(一看就不是正經考試的人)
(3)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在書桌上寫姓名等信息,不是魯迅就不要虐待桌子,好嗎?)
(4)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對號入座,一個蘿卜一個坑)
(5)未用規定的紙、筆作答,或者試卷前后作答筆跡不一致的;(需有證據證明原因)
(6)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提前起跑、落后到達都不算跑完全程)
(7)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帶出考場的;(有偷題嫌疑,莫不是間諜?舉報有賞)
(8)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電子化系統設施的;(挑釁行為,可能會觸犯刑法)
(9)未按規定使用考試系統,經提醒仍不改正的;(黑客入侵,可能引起網絡問題,影響其他考生考試)
(10)其他應當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行為。(兜底條款,預防新問題出現)
二、全科無效、五年作弊記錄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1)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有史以來的考場弊端)
(2)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的;(明目張膽的作弊)
(3)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假證入場,有替考嫌疑)
(4)本人離開考場后,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影響惡劣,可能影響本考點所有考生的成績)
(5)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的;(高科技作弊)
(6)其他應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嚴重違紀)
三、全科無效、終生作弊記錄
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1)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團伙作弊)
(2)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替考可能構成犯罪)
(3)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特別嚴重違紀)
有幾種情況情節嚴重的參照第二、三種情況處理,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2)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應試人員的;
(4)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大家在參加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時候一定要遵守考查紀律,聽從考場工作人員的安排,有什么問題及時反映,不要因為小小的失誤而影響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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