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沖刺答疑精選: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加計扣除(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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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奧答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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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總結
問題:研發費用的具體范圍
答:1.人員人工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3.折舊費用
4.無形資產攤銷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按照《通知》規定,假設某一研發項目的其他相關費用的限額為X,《通知》第一條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中的第1項至第5項費用之和為Y,那么X =(X+Y)×10%,即X=Y×10%÷(1-10%)。
國稅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第二條第(三)項規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在計算每個項目其他相關費用的限額時應當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其他相關費用限額=財稅〔2015〕119號第一條第一項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中的第1項至第5項的費用之和(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10%÷(1-10%)。
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小于限額時,按實際發生數計算稅前加計扣除數額;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大于限額時,按限額計算稅前加計扣除數額。
舉例:某企業2015年進行了二項研發活動A和B,A項目共發生研發費用100萬元,其中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12萬元,B共發生研發費用100萬元,其中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8萬元,假設研發活動均符合加計扣除相關規定。A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100-12)×10%÷(1-10%)=9.78,小于實際發生數12萬元,則A項目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應為97.78萬元(100-12+9.78=97.78)。
B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100-8)×10%÷(1-10%)=10.22,大于實際發生數8萬元,則B項目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應為100萬元。
該企業2015年可以享受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為98.89萬元[(97.78+100)×50%=98.89]。
預祝考生們都能在今年的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取得優異的成績,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