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同步練習:附條件法律行為的效力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高源2017-04-05 10:09:49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1)選項A:作為條件的事實,必須是在進行法律行為時尚未發生的。過去的事實,不得作為條件;(2)選項B:該事實是否發生應當是不確定的,如果在法律行為成立時,該事實是將來必然發生的,則該事實應當作為法律行為的期限而非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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