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同步練習:證券法律制度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高源2017-03-01 08:36:50
【答案】A
【解析】股票公開轉讓與定向發行的非上市公眾公司應當定期(并未要求法定披露時間,由非上市公眾公司自主決定)披露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股票向特定對象轉讓導致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非上市公眾公司,只需披露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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