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級職稱《初級會計實務》收入—銷售商品收入(52)
第二,結轉對應的銷售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貸記“庫存商品”等。
基本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預收賬款、應收票據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銷售存貨所對應的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
【舉例】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商品一批,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售價為40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68000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開出的不帶息銀行承兌匯票一張,票面金額為468000元,期限為2個月;該批商品已經發出,甲公司以銀行存款代墊運雜費2000元;該批商品成本為320000元。甲公司應當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答案】
(1)借:應收票據 468000
應收賬款 2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8000
銀行存款 2000
(2)借:主營業務成本 320000
貸:庫存商品 320000
已經發出但不符合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的商品的處理
如果企業售出商品但不符合銷售商品收入確認的五項條件,不應確認收入。為了單獨反映已經發出但尚未確認銷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業應增設“發出商品”科目。
基本賬務處理:
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成本價)
貸:庫存商品(成本價)
納稅義務已經發生時:
借: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售價×適用稅率)
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提示】“發出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額應在資產負債表“存貨”項目反映。
【舉例】A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向B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售價為10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7000元,該批商品成本為60000元。A公司在銷售該批商品時已得知B公司資金流轉發生暫時困難,但為了減少存貨積壓,同時為了維持與B公司長期以來建立的商業關系,A公司仍將商品發出,并辦妥托收手續。假定A公司銷售該批商品的納稅義務已經發生。
【答案】
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60000
貸:庫存商品 60000
同時,因A公司銷售該批商品的納稅義務已經發生,應確認應交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收賬款 17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0
【舉例】承上例,假定2017年11月A公司得知B公司經營情況逐漸好轉,B公司承諾近期付款,A公司應在B公司承諾付款時確認收入,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答案】
借:應收賬款 1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0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60000
貸:發出商品 60000
假定A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收到B公司支付的貨款,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117000
貸:應收賬款 117000
【例題?單選題】企業銷售商品已經發出,但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則應借記的會計科目是( )。
A.庫存商品
B.在途物資
C.材料采購
D.發出商品
【答案】D
【解析】企業已經發出但不能確認銷售收入的商品要作為“發出商品”核算,借記“發出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預祝各位考生朋友們能夠輕松通過2017初級職稱考試,獲得理想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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