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稅法》每日一練:稅法效力
【答案】B
【解析】法律優(yōu)位原則的基本含義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但是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的原則打破了稅法效力等級的限制,即居于特別法地位級別較低的稅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為普通法的級別較高的稅法。
如果沒有恒定的目標(biāo),一個人就會像漂在海上的船,任何方向的風(fēng)都是逆風(fēng)。人靜心不浮,靜心才能豁達(dá)。以仰頭看天的心境,辟一塊安靜的田地,沉下心來堅持耕耘??傆幸惶欤?a href="http://www.cs-yf.com/zckjs/" target="_blank">CPA考試會帶給你想要的結(jié)果,堅定自己的目標(biāo),并為之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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