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考生們!你知道現行有效的執業規則有哪些?30項都在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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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中稅協發布了《稅收優惠申報代理業務規則(試行)》《稅收籌劃業務規則(試行)》《資本市場涉稅服務業務規則--特殊稅務處理合規性審核(試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鑒證業務規則(試行)》,這是繼去年十月出臺促進行業轉型升級的業務規則后的又一批新規,新規則旨在助力行業創新發展中滿足市場、執業和監管的各方需求,確保會員執業具有科學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至此,稅務師行業執業規則已達30項。包括由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2項涉稅專業服務基本準則及3項具體業務準則、以及中稅協發布的25項執業規則,形成了覆蓋傳統領域和新興業務的技術標準和執業規范。這些執業規則的頒布實施對規范稅務師執業行為、防范執業風險、提升行業專業形象和社會公信力發揮著重要作用,同時也標志著稅務師行業提供的涉稅專業服務進入了準則規范時期。
為便于稅務師事務所有效執行各項執業規則,中稅協將現行有效的執業規則目錄進行整理并予以公布。其中《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指導意見》(中稅協發[2011]108號)、《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加計扣除鑒證業務指導意見》(中稅協發[2011]109號)、《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業務指導意見》(中稅協發[2011]110號)、《稅務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指導意見》(中稅協發[2012]60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分別修訂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鑒證業務規則》《資產損失所得稅前加計扣除鑒證業務規則》《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業務規則》《稅務師事務所質量控制規則》(中稅協發[2013]062號),原四項指導意見廢止。《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準備業務規則》(中稅協發[2016]20號)修訂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代理業務規則》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準備咨詢業務規則》(中稅協發[2016]056號),《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準備業務規則》廢止。具體文件可查閱中稅協網站(www.cctaa.cn)執業規則欄目。
稅務師行業執業規則目錄
基本準則及具體準則類 5項
注冊稅務師涉稅鑒證業務基本準則
注冊稅務師涉稅服務業務基本準則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準則(試行)
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業務準則(試行)
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鑒證業務準則(試行)
職業道德類 1項
稅務師職業道德規范
質量控制類 1項
稅務師事務所質量控制規則(試行)
涉稅鑒證類 6項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鑒證業務規則(試行)
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業務規則(試行)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鑒證業務規則(試行)
企業注銷稅務登記鑒證業務規則(試行)
研究開發費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鑒證業務規則(試行)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鑒證業務規則(試行)
涉稅服務類 11項
納稅申報準備業務規則(試行)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代理業務規則(試行)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準備咨詢業務規則(試行)
稅務咨詢業務規則(試行)
稅務顧問業務規則(試行)
納稅風險評估業務規則(試行)
納稅爭議代理服務業務規則(試行)
稅收優惠申報代理業務規則(試行)
海關委托協助稽查業務規則(試行)
稅收籌劃業務規則(試行)
資本市場涉稅服務業務規則--特殊稅務處理合規性審核(試行)
程序類 6項
稅務師業務承接規則(試行)
稅務師業務約定書規則(試行)
稅務師業務計劃規則(試行)
稅務師工作底稿規則(試行)
稅務師業務報告規則(試行)
稅務師納稅審核技術規則(試行)
執業規則起草規范 1項
稅務師執業規范制定辦法
(消息來源:中國稅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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