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預習《會計》知識點:金融資產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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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金融資產轉移
(一)金融資產轉移的界定
金融資產轉移,是指企業(轉出方)將金融資產讓與或交付給該金融資產發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轉入方)。這里所指的金融資產,既包括單項金融資產,也包括一組類似的金融資產;既包括單項金融資產(或一組類似金融資產)的一部分,也包括單項金融資產(或一組類似金融資產)整體。
金融資產轉移包括金融資產整體轉移和部分轉移。金融資產部分轉移,包括下列三種情形:
1.將金融資產所產生現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認部分轉移,如企業將一組類似貸款的應收利息轉移等。
2.將金融資產所產生全部現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轉移,如企業將一組類似貸款的本金和應收利息合計的90%轉移等。
3.將金融資產所產生現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認部分的一定比例轉移,如企業將一組類似貸款的應收利息的90%轉移等。
(二)金融資產轉移的確認
1.符合終止確認條件的轉移
終止確認,是指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從企業的賬戶和資產負債表內予以轉銷。金融資產轉移滿足下列條件的,企業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
(1)企業已將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轉入方
(2)企業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但放棄了對該金融資產控制
2.不符合終止確認條件的轉移
與終止確認相對應,未終止確認時,企業不得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從企業的賬戶和資產負債表內予以轉銷。按照金融資產轉移準則,企業保留了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的,不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
3.繼續涉入條件下的金融資產轉移
企業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但未放棄對該金融資產控制的,應當按照其繼續涉入所轉移金融資產的程度確認有關金融資產(“繼續涉入資產”科目),并相應確認有關負債(“繼續涉入負債”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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