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精華整理:會計科目與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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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科目與賬戶
會計科目的分類
1.按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及其統馭關系不同進行分類
(1)總分類科目:總分類科目又稱一級科目,是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提供總括信息的會計科目。
(2)明細分類科目:明細分類科目又稱明細科目,是對總分類科目做進一步分類,提供更詳細、更具體會計信息的科目,它是反映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的科目。
【注意】不是所有的總分類科目都設置明細科目。有的總分類科目就不設明細科目。(如本年利潤)
2.按反映經濟內容的性質不同進行分類
會計科目按反映經濟內容的性質不同,可以分為資產類、負債類、共同類、所有者權益類、成本類、損益六類大類科目。
會計科目的設置原則
1.合法性原則。會計科目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
總分類科目:一般由財政部統一制定。
明細分類科目:除會計制度規定設置的以外,可以根據本單位經濟管理的需要和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自行設置。
2.相關性原則。會計科目的設置,應當為提供有關各方所需要的會計信息服務,滿足對外報告與對內管理的要求。
3.實用性原則。企業的組織形式、所處行業、經營內容及業務種類等不同,在會計科目的設置上也應有所區別。在合法性的基礎上,應根據企業自身特點,設置符合企業需要的會計科目。
最后祝大家初級會計考試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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