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會計》知識點: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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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如何區分代收代繳消費稅是否計入收回存貨成本?
(1)委托方收回應稅消費品時,若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則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時,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借方,不計入收回應稅消費品成本。
(2)若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直接出售的,則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時,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直接計入收回應稅消費品成本。
(3)若收回委托加工物資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借方,不計入收回應稅消費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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