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實務》每日一練(01.15)
【答案】C
【解析】個人將其所得通過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對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李某出版小說扣除捐贈之前的應納稅所得額=80000×(1-20%)=64000(元),捐贈扣除限額=64000×30%=19200(元)<實際捐贈額20000元,所以只能扣除19200元,出版小說應納個人所得稅=(64000-19200)×20%×(1-30%)=6272(元);審稿取得的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6000×(1-20%)×20%=960(元);所以李某共應繳納個人所得稅=6272+960=7232(元)。
預祝考生們2017年稅務師考試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