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真題及解析
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答案】C
【解析】上位法的效力優于下位法。包括憲法至上原則、法律高于法規原則、法規高于規章原則、行政法規高于地方性法規原則。
2.【答案】D
【解析】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和驅逐出境。(1)選項ABC:屬于主刑;(2)選項D:屬于附加刑。
3.【答案】D
【解析】(1)選項ABC: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使已經過的時效期間全歸于無效;(2)選項D: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暫時停止計算。
4.【答案】C
【解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與是否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無關。
5.【答案】B
【解析】職工個人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記入個人賬戶。
6.【答案】B
【解析】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的,醫療期為9個月。
7.【答案】B
【解析】(1)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應當在其前加“零”;(2)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叁拾”的,應當在其前加“零”;(3)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當在其前加“壹”。
8.【答案】D
【解析】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用于財政授權支付,可以辦理轉賬、提取現金等結算業務,可以向本單位按賬戶管理規定保留的相應賬戶劃撥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及提租補貼,以及財政部門批準的特殊款項,不得違反規定向本單位其他賬戶和上級主管單位、所屬下級單位賬戶劃撥資金。
9.【答案】B
【解析】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提示付款。
10.【答案】C
【解析】在零售環節繳納消費稅的僅限于金銀首飾、鉑金首飾和鉆石及鉆石飾品。
11.【答案】B
【解析】銷售貨物的同時收取包裝物租金,又未能與銷售貨物分別核算,應作為增值稅價外費用處理,甲公司當月該筆業務增值稅銷項稅額=(117000+7020)÷(1+17%)×17%=18020(元)。
12.【答案】A
【解析】(1)選項A:屬于免稅收入;(2)選項B:屬于不征稅收入;(3)選項CD:屬于應稅收入。
13.【答案】C
【解析】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2013年甲企業廣告費稅前扣除限額=3000×15%=450(萬元),當年實際發生額(400萬元)+上年結轉廣告費(60萬元)=460(萬元),甲企業2013年稅前準予扣除的廣告費為450萬元。
14.【答案】A
【解析】選項A:財產租賃所得,以被租賃財產的使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15.【答案】B
【解析】對原產于與我國簽訂含有關稅優惠條款的區域性貿易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按協定稅率征稅。
16.【答案】A
【解析】機動船舶以“凈噸位每噸”為計稅單位。
17.【答案】D
【解析】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一般的法律、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于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18.【答案】D
【解析】根據稅額大小、應稅項目納稅次數多少以及稅源管控的需要,印花稅分別采用自行貼花、匯貼匯繳和委托代征三種繳納方法。
19.【答案】D
【解析】(1)選項ABC:屬于納稅人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情形;(2)選項D:屬于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情形。
20.【答案】A
【解析】(1)選項A:屬于納稅人的權利;(2)選項BCD:屬于納稅人的義務。
21.【答案】D
【解析】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將其全部賬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22.【答案】A
【解析】(1)選項A:屬于“抽象行政行為”,對“抽象行政行為”不能直接申請行政復議;(2)選項BCD:均為“具體行政行為”,屬于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
23.【答案】D
【解析】停業、復業登記,是指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因自身經營的需要暫停經營或者恢復經營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的稅務登記手續。
24.【答案】D
【解析】(1)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稅收保全措施的范圍之內(選項D)。(2)需要注意的是,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機動車輛、金銀飾品、古玩字畫、豪華住宅或者一處以外的住房(選項ABC)。(3)稅務機關對單價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二、多項選擇題
1.【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仲裁協議一經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2)選項B: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3)選項C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2.【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2)選項B: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3)選項C:對國家稅務總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4)選項D: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申請人既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3.【答案】BCD
【解析】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企業的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4.【答案】AB
【解析】(1)選項AB: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2)選項CD:勞動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5.【答案】ABC
【解析】選項D:不記名預付卡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
6.【答案】BCD
【解析】只有確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據喪失時才可進行掛失止付,具體包括:(1)已承兌的商業匯票(選項B);(2)支票(選項C);(3)填明“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選項A不能選);(4)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選項D)。
7.【答案】ACD
【解析】選項B:保證不得附有條件,附有條件的,不影響對票據的保證責任。
8.【答案】ABCD
【解析】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選項CD)、投資入股(選項B)、抵償債務(選項A)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
9.【答案】ABCD
【解析】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1)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2)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選項B、C);(3)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的,為金融商品所有權轉移的當天(選項D);(4)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情形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選項A)。
【注釋】本題原考查的知識點根據2017年教材已過時,題目根據2017年教材進行了改編。
10.【答案】AB
【解析】(1)選項AB:免征企業所得稅;(2)選項CD: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1.【答案】ACD
【解析】選項B: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的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12.【答案】AC
【解析】車輛購置稅的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而車船稅的稅目分為五大類,包括乘用車、商用車、其他車輛、摩托車和船舶。考生要注意與車船稅征稅范圍的區別。
【注釋】2014年本題選項C的內容政策已經過時,您看到的C選項內容是老師根據2017年教材改編后的內容。
13.【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BC:按“產權轉移書據”貼花;(2)選項D:按“權利、許可證照”貼花。
14.【答案】AB
【解析】(1)選項C:人造石油不征收資源稅;(2)選項D: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包括礦產品和鹽類,不包括原木。
15.【答案】BC
【解析】(1)選項A:屬于責令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2)選項BC:屬于稅收保全措施;(3)選項D:屬于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三、判斷題
1.【答案】√
2.【答案】×
【解析】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2年。
3.【答案】√
4.【答案】√
5.【答案】√
6.【答案】√
7.【答案】×
【解析】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8.【答案】√
9.【答案】×
【解析】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10.【答案】×
【解析】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四、不定項選擇題
【資料1答案】
1.【答案】D
【解析】(1)選項A: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甲公司與乙公司不是同一用人單位,甲公司可以與王某約定試用期;(2)選項B: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2000元),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1600元);(3)選項C: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4)選項D:試用期應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答案】B
【解析】(1)選項AB: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2)選項C:在確定年休假的天數時,依據的是勞動者自參加工作以來的累計工作年限,而非在現單位的工作年限;(3)選項D: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3.【答案】AC
【解析】(1)選項AD: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2)選項B:服務期的期限可以超過勞動合同期限;(3)選項C: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學習費用。
4.【答案】BD
【解析】(1)選項ABD: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2)選項C: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為:2008年1月1日后,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011年7月1日~2012年8月1日,應為1.5個月的標準,而不是2個月。
【資料2答案】
1.【答案】C
【解析】(1)進口環節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2)甲公司進口越野車應繳納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比例稅率=(360+90)÷(1-25%)×25%=150(萬元)。
2.【答案】ACD
【解析】納稅人進口應當征收消費稅的貨物,其進口增值稅的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通關、商檢費用不應計入關稅完稅價格。
3.【答案】D
【解析】銷售小轎車收取的提車款屬于價外費用(視為含稅收入),應換算為不含稅價格。故銷售小轎車增值稅銷項稅額=(351+14.04)÷(1+17%)×17%=53.04(萬元)。
4.【答案】A
【解析】(1)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維修汽車取得的全部收入均應計算繳納增值稅;(2)含稅的價款換算,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故維修汽車增值稅銷項稅額=21.06÷(1+17%)×17%=3.06(萬元)。
【資料3答案】
1.【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BC:企業收入總額是指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以及其他收入);(2)選項D: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2.【答案】ABD
【解析】(1)選項A: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據實扣除;(2)選項B: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100×2.5%=2.5(萬元),實際發生額(1.5萬元)未超過稅前扣除限額,準予全部據實扣除;(3)選項C: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限額=100×14%=14(萬元),實際發生額(15萬元)超過了稅前扣除限額,稅前只能扣除14萬元;(4)選項D:工會經費稅前扣除限額=100×2%=2(萬元),實際發生額(1萬元)未超過稅前扣除限額,準予全部據實扣除。
3.【答案】A
【解析】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用,稅前準予扣除。
4.【答案】D
【解析】(1)企業發生的原材料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6萬元)后的余額,依照規定在稅前扣除;(2)企業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等原因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1.7萬元),應視同企業財產損失,準予與存貨損失一起在稅前按規定扣除。
預祝考生們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