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審計》高頻考點:審計業務約定條款的變更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看的更遠
注會考前面授密訓營 6天華麗蛻變
專業階段課程,低于同行一半價格,升職加薪你說了算
2016年注會考試強化提高沖刺備考階段已經開始了,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準確復習知識點,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注會《審計》高頻考點,希望大家一戰成功,華麗蛻變。
審計業務約定條款的變更
1.下列原因可能導致被審計單位要求變更業務,如:①環境變化對審計服務的需求產生影響;②對原來要求的審計業務的性質存在誤解;③無論是管理層施加的還是其他情況引起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上述第①和第②項通常被認為是變更業務的合理理由,但如果有跡象表明該變更要求與錯誤的、不完整的或者不能令人滿意的信息有關,注冊會計師不應認為該變更是合理的。
如果沒有合理的理由,注冊會計師不應同意變更業務。如果注冊會計師不同意變更審計業務約定條款,而管理層又不允許繼續執行原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應當:①在適用的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解除審計業務約定;②確定是否有約定義務或其他義務向治理層、所有者或監管機構等報告該事項。
2.變更為審閱業務或相關服務業務的要求。在同意將審計業務變更為審閱業務或相關服務業務前,接受委托按照審計準則執行審計工作的注冊會計師,除考慮上述(1)中提及的事項外,還需要評估變更業務對法律責任或業務約定的影響。
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將審計業務變更為審閱業務或相關服務業務具有合理理由,截至變更日已執行的審計工作可能與變更后的業務相關,相應地,注冊會計師需要執行的工作和出具的報告會適用于變更后的業務。為避免引起報告使用者的誤解,對相關服務業務出具的報告不應提及原審計業務和在原審計業務中已執行的程序。只存將審計業務變更為執行商定程序業務,注冊會計師才可在報告中提及已執行的程序。
堅持就是勝利,努力才會有奇跡!CPA考試之旅,你們在成長中蛻變,羽化成蝶。你們是自己的超級英雄!
2016年注會綜合考試已經吹響沖刺的號角,專業階段考試也正在緊張備考中。在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逐漸臨近之際,由東奧出品的經典之作,最受廣大學員推崇的價值珍品——輕松過關四《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考前最后六套題》正在熱銷中,歡迎廣大考生選購,經典不容錯過!此外,2016年注會考前密訓營將于9月9日-14日盛大開班,讓你6天華麗蛻變,強勢提分,全名師陣容,讓你決勝注會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