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非上市公眾公司
【東奧小編】保持學習狀態最好的辦法就是每天都做題,保持良好的題感,對知識點反復記憶和應用。以下是我們為考生們提供的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7月30日每日一練。祝考生們在CPA備考之路上高效學習,順利通關。
多項選擇題
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無論是普通公司通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累計超過200人而成為非上市公眾公司,還是已經成為非上市公眾公司的發行人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都必須經過中國證監會的核準,而且發行對象必須只能是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定對象。下列選項中,可以成為上述的特定對象的有( )。
A.公司的股東
B.公司的監事
C.公司的核心員工
D.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定的法人投資者
A B C D E F
【正確答案】 A, B, C, D
【知 識 點】非上市公眾公司
【答案解析】
依據《非上市公眾公司辦法》,特定對象的范圍包括下列機構或者自然人:(1)公司股東;(2)公司的董事、監事、髙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3)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定的自然人投資者、法人投資者及其他經濟組織。公司確定發行對象符合第(2)項、第(3)項規定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35名。
預祝考生們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旗開得勝,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