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職稱《初級會計實務》:應交增值稅概述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預習期備考正在進行,這個時候是了解會計考試的關鍵時期,大家要合理規劃好自己的時間,為后期備考打好基礎,下面東奧小編整理了2017初級職稱《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希望大家輕松過關。
增值稅概述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按照我國增值稅法的規定,增值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進口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企業單位和個人。
消費型增值稅允許將用于生產、經營的固定資產價值中已含的稅款,在購置當期全部一次扣除。2008年,我國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現了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的轉型。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自2012年起,我國部分地區實施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將進一步擴大。
在稅收征管上,從世界各國來看,一般都實行憑購物發票進行抵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購入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增值稅(即進項稅額),可從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即銷項稅額)中抵扣。
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通常包括: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一般納稅人可以抵扣)
(2)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2017初級職稱考試《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希望大家把握現在時光,展望美好未來,做會計行業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