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每日一練:出口貨物和勞務及應稅服務增值稅退(免)稅政策
【東奧小編】保持學習狀態最好的辦法就是每天都做題,保持良好的題感,對知識點反復記憶和應用。以下是我們為考生們提供的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7月17日每日一練。祝考生們在CPA備考之路上高效學習,順利通關。
單項選擇題
甲生產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出口貨物的征稅率為17%,退稅率為13%。2014年11月國內購進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通過認證)上注明增值稅稅額49.3萬元;當期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是60萬元;本月內銷貨物取得含稅銷售收入280.8萬元;本月出口貨物離岸價格折合人民幣130萬元;已知該企業采取實耗法核算當期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計劃分配率為60%,上期留抵稅額為2萬元;則下列關于甲企業當期的有關稅務處理,正確的是( )。
A.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為2.8萬元
B.當期應退甲企業增值稅8.42萬元
C.當期免抵稅額為6.76萬元
D.期末留抵稅額為1.66萬元
A B C D
【正確答案】 D
【知 識 點】出口貨物和勞務及應稅服務增值稅退(免)稅政策
【答案解析】
采用實耗法核算當期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130×60%=78(萬元);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130-78)×(17%-13%)=2.08(萬元);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280.8÷(1+17%)×17%-(49.3-2.08)-2=-8.42(萬元);當期免抵退稅額=(130-78)×13%=6.76(萬元),當期應退甲企業增值稅=6.76萬元,免抵稅額=6.76-6.76=0,期末留抵稅額=8.42-6.76=1.66(萬元)。
預祝考生們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旗開得勝,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