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主播應如何繳納個稅?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劉凱莉2025-07-02 14:19:10
與平臺或機構合作的網絡主播,簽訂勞動合同,網絡主播與平臺或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成為員工,具備勞動關系。在這種模式下,主播的所有收入包括帶貨收入或者打賞收入都屬于平臺或機構,主播應按照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由平臺或機構進行代繳代扣
政策來源于:河北稅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