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王女士從技術角度為參會者分別分析了股息、常設機構、特許權使用費、管理服務費等令人頭疼,又不得不面對的非貿付匯常見問題項目。
“管理費用和公司的組織和發展有非常緊密的關系,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卻也是目前稅務機關執行口徑非常嚴格的項目。企業在和總部或者關聯公司溝通時,向其解釋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的立場和觀點是非常有說服力的,而稅務機關也一定會按照這個口徑來解釋法律和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反避稅處處長王曉悅2013年8月在東京演講,表示現在存在跨國公司將大量的費用無標準無依據的分攤給國內公司的現象。而正是因為這種現象,導致企業很難取信與稅務機關。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對于股東行為的解釋比較寬泛,在對聯合國提交的集團內部服務費指引的意見時,列了一系列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一系列行為,認為應該是作為股東應該履行的職責,不應該再向集團公司收費。
“在管理服務費的分攤中,按照受益原則進行分攤的方法是被認可的,但是如何舉證合理分攤的依據的責任就落在企業身上了。在我個人的經驗中,我會有意識地衡量為某個事業部花費的時間,例如對某個項目的進展情況一年大概會花費多少時間和一年除去假期后的日期之間的比例,并制作類似的表格模板給其他的職能部門。這些時間表都會留檔,一旦形成這樣的操作行為,并且一貫堅持形成體系加以分析,以此對稅務機關舉證會比較可信。”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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